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市土地出让公告 双城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双土公告字[2008]23号
经双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双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
200
万元 |
3500
万元 |
1 |
双城镇民主街
(原双城市政府旧址) |
23869.5 |
商住 |
3 |
35% |
34%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此宗地公开出让含地上建筑物,起始价格为3500万元人民币;
(二)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三)土地交付:由双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在2009年12月下旬将土地全部交付给受让人,在交付土地前该宗地的地上建筑物(房屋)优先租赁给原土地使用者使用;
(四)出让宗地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不得低于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5日至2008年12月14日,到双城市国土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5日至2008年12月14日,到双城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4日1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14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于2008年12月15日组织申请人对拟拍卖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12月16日9时在双城市国土资源局五楼大会议室举办。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双城镇花园大街(双城市国土资源局5楼用地股)
联 系 人:孔 贵、李国东
联系电话:0451-53133746 13804621122 13351601100
开户单位:双城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双城市建行城建办
帐 号:23001867438050000350
双城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