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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土地出让公告

伊春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伊国土资告字[2008]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伊春市人民政府批准,伊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揭牌原则确定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用地意向者,则由挂牌出让转为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1日至2008年12月10日,到伊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1日至2008年12月10日,到伊春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下午15: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10日15: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伊春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地块挂牌间为:2008年12月1日8:00 时至2008年12月10日9:00时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伊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国土资源局窗口

联系电话:0458—3776316 3776313  13945871580

联 系 人:赵亚春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年)

商住控制指标

(㎡)

规划

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

起始价

 

竟买

增幅价格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Yc2008-18号

伊春西城新区

101004.48   

商住混合

40 70

 

 

商业≯6060.27住宅≯94944.21

≤1.3

≥25%

≥35%

310

万元

1516万元人民币

每次增幅价为10万元人民币,超过2000万元的每次竞买增幅价为20万元人民币

                                                   

 

 

 

 

 

 

 

 

 

 

 

 

伊春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  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