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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柳国土交告字〔2008〕21号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柳国土交告字〔2008〕21号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国土交告字〔2008〕21号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化率

建筑

限高

G(2008)   9号

阳和工业新区B-16-1-3

20002.9(30亩)

工业

不大于

1.0且不小于0.8

不大于 45%且不小于40%

应达到20%

不大于24米

50年

675

200

G(2008)   10号

阳和工业新区B-16-1-1

20004.8(30亩)

工业

不大于

1.0且不小于0.8

不大于 45%且不小于40%

应达到20%

不大于24米

50年

675

200

G(2008)   11号

阳和工业新区B-11-2

42603.9(63.9亩)

工业

不大于

1.0且不小于0.8

不大于 45%且不小于40%

应达到20%

不大于24米

50年

1435

500

G(2008)   12号

阳和工业新区C-24

20080.5(30.12亩)

工业

不小于1.0

不大于 45%且不小于40%

应达到20%

不大于24米

50年

675

200

G(2008)   13号

阳和工业新区C-3-1

570.1(0.86亩)

工业

该宗土地不能独立开发,仅作

为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使用

50年

20

20

    上述5宗土地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办理土地使用证发生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不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核定的拆迁方案的单位、组织、个人和个人联合体,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19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9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19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11日9时至2008年12月22日上午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广西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