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8]13号 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鞍国土挂告字[2008 ]13号
经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出让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备注:具体规划指标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地上建设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24日,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索取。
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6日至2008年12月24日,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4日14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向其发放《竞买人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鞍山市土地储备交易大厅;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16日9时至2008年12月25日14时止。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不受理口头、邮寄、电话或传真等方式竞买。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8号11楼招商部
联系电话:0412-5568591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交款账户:
人民币开户单位:鞍山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行:商行营业部
账号:7200000001041176
土地出让金交款账户:
人民币开户单位: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商行铁东支行
账号:7200000000045673
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