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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土地出让公告08年16号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土地出让公告08年16号

于都县四星级馆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公         告
于土市字[2008]第16号

 

         经于都县人民政府批准,于都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M2)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投资强度 

 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动工竣工时间

 08-16-1

 于都县贡江南区于河路西侧、水南大道北侧

 98913.8

 商住(其中四星级宾馆用地40000M2商住开发用地58913.8M2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2.0

 ≤30%

 ≥35%

 见竞买须知

 1180

 10

土地竞买保证金240万元四星级宾馆建设保证金2000万元 

 成交后3个月内动工,3年内竣工(其中四星级宾馆16个月内竣工并对外营业)

 

二、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有星级宾馆营业执照和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均可申请参与竞买。
三、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申请人应于2008年11月20日至12月9日17时到于都县土地市场交易中心报名。2008年12月10日至12月19日17时在于都县土地市场交易中心进行挂牌竞价。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申请人报名时须带申请书、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等文件,并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和每宗地500元报名资料费,取得挂牌出让详细文件资料。
3、竞买人竞买土地和竞得人开发使用土地,必须遵守本次挂牌相关文件的规定。
        4.竞得人保证金自动转为受让土地定金,抵成交地价款,未竞得人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报名资料费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贡江镇长征大道70号
联系电话:13970116088      0797-6222519        0797-6237863
联系人:李先生    肖先生     吴女士
开户单位:于都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中行于都县支行
帐号:7272-39795448091001(土地竞买保证金)
            7272-39795448092001(星级宾馆建设保证金)

 

 

于 都县 旅 游 局
于都县土地市场交易中心
于都县招投标中心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