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东丽雪(挂)2008-24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东丽区津滨大道南侧,其四至为:东至规划青岚山道,南至规划青岚山道,西至规划雪山路,北至规划方山道(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该地块出让范围内现有少量地上建筑物,待该地块受让人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后10个工作日内拆除。
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土地总面积为84475.3平方米,其中土地出让面积72475.3平方米,敬老院用地10000平方米,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用地2000平方米。该出让地块土地用途为居住,容积率不大于1.8(包括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限高不高于65米。其他要求:
1、该地块全部建设限价商品房,其建设的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一居室50平方米左右,两居室70平方米左右。其中一居室、两居室住房套数占住房总套数的比例不低于70%;
2、限价商品房的销售对象、销售管理、建设标准等按津政发[2008]3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18730万元。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为2008年12月22日17:0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3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8年11月26日至2008年12月15日,自2008年12月2日至2008年12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自2008年12月16日至2008年12月25日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马女士
联系电话:(022)28013224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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