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相关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塘(拍)2008-01号、津塘(挂)2008-18号、津塘(挂)2008-19号、津静(挂)2008-67号、津空加(挂)2008-25号共计5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
(一)拍卖地块相关情况
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获取拍卖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公告日期为2008年11月26日至2008年12月15日,自2008年12月4日至2008年12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拍卖文件。
(三)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会定于2008年12月16日上午10:30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2楼大厅举行。
(四)拍卖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出让地块拍卖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二、挂牌地块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界址 |
现状 |
土地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建筑面积/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出让 年限 |
起拍价/起挂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 |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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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津塘(拍)2008-01号 |
塘沽区厦门路以东、云山道以南 |
东至河北西路 南至尧山道 西至厦门路 北至云山道 |
场清地平 |
143422.5 |
居住(宜建内容:住宅、商业) |
不大于2.0(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 |
不大于12% |
不小于35% |
- |
70年 |
72572 |
14600 |
2008年12月15日17:00 |
2008年12月15日17:30 |
/ |
1、该起拍价不含大配套费,该笔费用由受让人向区配套管理部门自行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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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建设别墅类房地产项目,居住用地建设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比例应当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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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地块带规划方案出让,竞得人开发建设时建筑布局严格按《规划设计方案》执行,具体建筑指标以塘沽区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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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津塘(挂)2008-18号 |
塘沽区大连东道以南、规划路以东 |
东至东海云天居住区 南至芳云园居住区 西至规划路 北至大连东道 |
场清地平 |
10894.2 |
住宅 |
不大于2.2(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 |
不大于22% |
不小于35% |
- |
70年 |
5458 |
1100 |
2008年12月24日17:00 |
2008年12月25日17:30 |
2008年12月29日14:30 |
1、该起挂价不含大配套费,该笔费用由受让人向区配套管理部门自行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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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建设别墅类房地产项目,居住用地建设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比例应当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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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地块带规划方案出让,竞得人开发建设时建筑布局严格按《规划设计方案》执行,具体建筑指标以塘沽区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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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津塘(挂)2008-19号 |
塘沽区新港三号路以南、春风路以东 |
东至春阳路 南至中建六局三公司 西至春风路 北至新港三号路 |
场清地平 |
17290.4 |
住宅 |
不大于2.5(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 |
不大于16% |
不小于35% |
- |
70年 |
8732 |
1750 |
2008年12月24日17:00 |
2008年12月25日17:30 |
2008年12月29日15:00 |
1、该起挂价不含大配套费,该笔费用由受让人向区配套管理部门自行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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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建设别墅类房地产项目,居住用地建设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比例应当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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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津静(挂)2008-67号 |
静海县城胜利大街北段西侧和北纬五路南侧 |
东至胜利大街 南至嘉泰公园 西至金城公寓小区 北至北纬五路 |
场清地平 |
5471.88 |
商业 |
不大于2.2 |
/ |
不小于20% |
- |
40年 |
830 |
170 |
2008年12月24日17:00 |
2008年12月25日17:30 |
2008年12月29日15:30 |
1、该起挂价不含大配套费,该笔费用由受让人向县有关部门另行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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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让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挂牌成交价)的90%(含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缴纳剩余的土地出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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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津空加(挂)2008-25号 |
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中环西路以东 |
东至现状空地 南至现状空地 西至中环西路 北至现状空地 |
场清地平 |
6310.1 |
其他商服 |
1.8-2.2 |
30%-40% |
不小于20% |
不高于43米 |
40年 |
405 |
100 |
2008年12月24日17:00 |
2008年12月25日17:30 |
2008年12月29日16:00 |
1、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不含大配套费,该费用由受让人向空港物流加工区土地局另外交纳; 2、该地块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8个月内竣工; 3、该项目用途为自用办公楼,项目总投资额不得小于人民币15000万元; 4、竞买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承诺竞买后60日内取得该证,并入住经营、开展通讯服务业务。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竞得人须向出让人交纳8000万元的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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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8年11月26日至2008年12月15日,自2008年12月3日至2008年12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挂牌文件。
(三)挂牌时间和地点
地块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08年12月16日至2008年12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6:00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四)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津塘(拍)2008-01号、津塘(挂)2008-18号、津塘(挂)2008-19号地块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出让地块竞买。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塘沽区的,自签订《地块成交确认书》60日内,按照规定在塘沽区注册新公司并由新公司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津静(挂)2008-67号地块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竞买人在报名前须按有关要求到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进行资格审核。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静海县的,按照规定在静海县注册新公司并由新公司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津空加(挂)2008-25号地块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天津港保税区(或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注册的,应按照规定在上述两区成立注册资本不小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不小于1500万美元)的新公司,再由新公司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天津港保税区(或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注册,如其注册资本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1500万美元),也应增资至10000万元人民币(或1500万美元)后,再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各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等详见附表,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四、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拍卖、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拍卖、挂牌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杨先生 马女士
联系电话:(022)28013626 (022)28013224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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