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土地出让公告 高碑店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高国土告字[2008] 8号
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高碑店市人民政府批准,高碑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序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交易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高碑店市团结东路南侧、纬八路北侧 |
21171(含代征道路、绿化带4561.9㎡) |
居住用地 |
1.5-2.0 |
20%-25% |
≧30% |
70 |
150 |
400 |
1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6日9时至2008年12月23日17时(节假日不休),到高碑店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6日9时至2008年12月23日17时,到高碑店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3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定于2008年12月16日9时至2008年12月25日17时,在高碑店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此公告如有变动以更改后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高碑店市新世纪大街北侧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312-6390280
杨女士:13582371090
高碑店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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