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相关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土地出让公告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土地出让公告

 高碑店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高国土告字[2008] 8号

    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高碑店市人民政府批准,高碑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序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交易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高碑店市团结东路南侧、纬八路北侧

21171(含代征道路、绿化带4561.9㎡)

居住用地

1.5-2.0

20%-25%

≧30%

70

150

400

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6日9时至2008年12月23日17时(节假日不休),到高碑店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6日9时至2008年12月23日17时,到高碑店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3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定于2008年12月16日9时至2008年12月25日17时,在高碑店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此公告如有变动以更改后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高碑店市新世纪大街北侧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312-6390280

              杨女士:13582371090 

 

高碑店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