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土地出让公告2008第11号 沙湾县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2008年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沙湾县人民政府[2008] 192、194号函批准,沙湾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 [2008-071-沙工8号]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
容积率
(>)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
2008-071-沙工8号 |
沙湾县博尔通古乡境内 |
6.6745 |
工业 |
/ |
/ |
/ |
30 |
683 |
205 |
10 |
|
2008-072-沙工9号 |
沙湾县东湾镇境内 |
2.2275 |
工业 |
/ |
/ |
/ |
30 |
231 |
70 |
5 |
|
二、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时间2008年11月27日至2008年12月8日17:00时止。挂牌时间为12天,地点:沙湾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中心。
三、竞买人范围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挂牌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与2008年11月27日至2008年12月6日北京18:00时,到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条件者,方可领取挂牌出让文件资料。
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6日18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竟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结束后,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全部成交价款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确立竟得人。成交结果以成交公示为准。
出让人:沙湾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沙湾县火车站路10号
联系人:土地交易中心:何先生
电话: 0993-6021511 15026229768
查询网址:http://www.chinalands.com/
沙湾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