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相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土地出让公告2008第11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土地出让公告2008第11号

沙湾县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2008年第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沙湾县人民政府[2008] 192、194号函批准,沙湾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 [2008-071-沙工8号]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公顷)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08-071-沙工8号

沙湾县博尔通古乡境内

6.6745

工业

/

/

/

30

683

205

10

 

2008-072-沙工9号

沙湾县东湾镇境内

2.2275

工业

/

/

/

30

231

70

5

 

 

二、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时间2008年11月27日至2008年12月8日17:00时止。挂牌时间为12天,地点:沙湾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中心。

三、竞买人范围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挂牌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与2008年11月27日至2008年12月6日北京18:00时,到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条件者,方可领取挂牌出让文件资料。

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6日18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竟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结束后,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全部成交价款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确立竟得人。成交结果以成交公示为准。

出让人:沙湾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沙湾县火车站路10号

联系人:土地交易中心:何先生  

电话: 0993-6021511    15026229768

查询网址:http://www.chinalands.com/

 

 

                                    沙湾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