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026、027、028、029号 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P(2008)015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公开出让P[2008]026、027、028、029号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
编号
名称 |
P(2008)026号 |
P(2008)027号 |
P(2008)028号 |
P(2008)029号 |
项目名称 |
贺胜路西侧地块 |
松林路与学苑路交叉口北侧地块 |
咸宁市旅游新城 |
原咸宁地区水利工程公司用地 |
位置 |
咸宁长江产业园贺胜路西侧 |
咸宁长江产业园松林路与学苑路交叉口北侧 |
咸宁市温太路
(地块一) |
咸宁市杨下村
(地块二) |
马柏大道东侧 |
用地面积 |
111809.49平方米(167.71亩) |
79589.74平方米(119.4亩) |
244980.19平方米(367.47亩) |
231660平方米(347.49亩) |
9232.67平方米(13.85亩) |
出让年限 |
商住综合50年、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商住综合50年、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商住综合50年、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商住综合50年、商业40年、住宅70年 |
住宅70年 |
规划用途 |
商住用地 |
商住用地 |
商住用地、旅游娱乐及配套设施 |
商住用地 |
住宅用地 |
建筑密度 |
≤30% |
≤30% |
≤25% |
≤25% |
≤25% |
容积率 |
≤2.0 |
≤2.0 |
≤1.4 |
≤1.5 |
≤2.4 |
绿地率 |
≥35% |
≥35% |
≥35% |
≥35% |
≥35% |
挂牌起始价 |
6370万元 |
4660万元 |
8450万元 |
5240万元 |
900万元 |
履约保证金 |
1270万元 |
930万元 |
6000万元 |
180万元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领取竞买文件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有意竞买者请于2008年11月26日至2008年12月23日到湖北省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咸宁大道23号、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局)报名登记、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索取有关竞买资料(节假日不休)。
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3日下午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湖北省咸宁市土地交易中心将在2008年12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其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湖北省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本次挂牌出让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六、挂牌交易时间和地点
P(2008)026、027、028、029号等四宗地的挂牌交易时间从2008年12月16日上午8时至2008年12月26日上午9时并于2008年12月26日上午9时在湖北省咸宁市招投标中心举行挂牌现场会。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本公告如有不详之处详见湖北省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P(2008)015次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人: 但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715—8137115 13907249560、0715--8221838
传 真:0715—8137115
开户单位:咸宁市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专户
开 户 行:咸宁市建行营业部
帐 号:42001695240050000140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汉口分行
帐 号:7381810183100000671
湖北省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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