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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土地出让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土地出让公告

沈阳市于洪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于洪区土地需求情况,经于洪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沈阳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组织以挂牌方式出让于洪区银岭路33号和于洪新城鼓风机厂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公示时间: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2008年12月17日(星期三)。

二、挂牌交易时间:2008年12月18日(星期四)9时—2008年12月31日14时(星期三)。

三、挂牌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条件、履约保证金详见《于洪区挂牌交易地块情况说明表》。规划指标以交易时公布的规划指标为准。

四、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均可申请参加此次土地挂牌交易活动。(具体条件以挂牌交易文件规定为准)。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人需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董事会/股东会决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资料,在2008年12月29日14时前到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于洪分局办理报名手续,并将履约保证金支付到指定账户。

六、有意向参与地块竞买的竞买人请于2008年12月18日起到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于洪分局购买本次挂牌交易的正式文件。

七、本次挂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挂牌地点在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六楼)

九、挂牌交易事项如有变更及补充,以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局于洪分局的补充通知、公告或挂牌交易竞买文件为准。

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网站或电话咨询。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咨询电话:024——25205310 31013962

联 系 人:于红霞   董  海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于洪分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