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县土地出让公告 荣昌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2008年第0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荣昌县国土资源局对荣昌县水厂片区08033号(规划为A01)、08034号(规划为B)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一)2宗地块的主要规划条件
1、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时,除已给定的条件外,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新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严格按批准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3、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规定应设置配套设施;
4、停车位置要求:按标准配置;
5、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要求:按城市设计要求;
6、地下建筑仅限一层,超过一层则另行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
(二)分地块主要规划要求及经济技术指标
宗地编号 |
宗地界址 |
宗地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规划主要技术
指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荣昌县水厂片区08033号(规划为A01) |
东临:宝城路
南临:荣昌县水厂
西临:荣昌县水厂
北临:正通雅苑 |
建设用地:1159 |
办公
U1 |
容积率:≤14.4
地上总建筑规模:1.17万平方米
绿地率:纳入水厂厂区绿地指标控制
建筑限高:≤56米
建筑密度:≤75% |
40年 |
132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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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水厂片区
08034号(规划为B) |
东临:宝城路
南临:海棠大道
西临:海棠大道
北临荣昌县水厂 |
建设用地:4525 |
商业居住
C+R |
容积率:≤3.9
地上总建筑规模:1.76万平方米
绿地率:≥30%
建筑限高:≤80米
建筑密度:≤39%
停车位配置要求:65个 |
50年 |
43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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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符合竞买资质的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于2008年11月28日至2008年12月27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荣昌县土地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索取有关出让文件,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2008年12月19日至2008年12月29日09 时30分,地点在荣昌县土地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如果每宗地块竞买单位在三家以上(含三家)则转为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交易服务费,按荣昌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2、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幅度为10万元的整数倍。
3、建设期限:建设期限为三年,自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计算。
4、付款方式:两宗地块土地成交总价款采取一次性方式支付,在成交后15日前付清;
5、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者所缴保证金转为成交综合价款,未竞得者所缴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竞买申请人(不计息)。
6、挂牌地块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等,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7、竞得人应对本文件及其附件、附图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划要求和设定条件。成交确认后,不得要求变更规划指标。
咨询电话:023-46783577 46909359
联系人:黄成炯 任斌川
荣昌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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