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土地出让公告 经南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南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序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
起始价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层数
|
1 |
建昌大道B-5 |
19.9 |
商住用地 |
<2.2 |
<34% |
>30% |
多层、高层(转弧处11层) |
50 |
450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1095 |
2 |
胜利西路
加油站 |
6 |
加油站
用地 |
不小于0.6、不大于1.2 |
<45% |
28% |
低层 |
40 |
300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720 |
3 |
盱江北路
-1号 |
31.93 |
商住用地 |
≤2.1 |
≤39% |
≥30% |
多层 |
50 |
900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223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6日至2008年12月29日到南城县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0元/块(不退)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 29日16时(以银行到帐单并在国土局开出收款收据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城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地块1:2008年12月19日10时至2008年12月31日9时30分整;地块2:2008年12月19日10时至2008年12月31日10时30分整;地块3:2008年12月19日10时至2008年12月31日15时整。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电话:0974-7234065、13870463898
联 系 人:洪先生
开户单位: 南城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南城县工商银行
帐 号:1511202509200055623
南城县国土资源 2008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