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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土地出让公告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土地出让公告

南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南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南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8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序号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分摊

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以建筑面积计算)()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2008-30号

县公安局旁1层01号及2层01号

17.82

113.12

商业

40

282869元

6

2

2008-31号

县公安局旁1层04号及2层02号

17.82

113.12

商业

40

282869元

6

3

2008-32号

县公安局旁1层02号

6.75

42.86

商业

40

4500元/㎡

4

4

2008-33号

县公安局旁1层03号

6.75

42.86

商业

40

4500元/㎡

4

5

2008-34号

县公安局旁3层01号

15.13

96.07

住宅

70

1260元/㎡

2.5

6

2008-35号

县公安局旁3层02号

15.28

97.01

住宅

70

1260元/㎡

2.5

7

2008-36号

县公安局旁6层01号

15.14

96.1

住宅

70

1500元/㎡

3

8

2008-37号

县公安局旁6层02号

15.28

97.03

住宅

70

1500元/㎡

3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8日至2008年12月26日,到南丰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国土大楼一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8日至2008年12月26日,到南丰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6日17: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26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丰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18日至2008年12月30日上午10:00时(工作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资料费600元整。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丰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桔都大道国土局一楼)

联系电话:0794—3220110

联 系 人:张欣华   郑恒

 

                                    南丰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