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土地出让公告 寿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寿国土告字(2008)20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山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寿光市人民政府批准,寿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宗地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出让面积(㎡) |
用途 |
出 让
年 限 |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
竞 买 保 证 金 |
付 款
方 式 |
实施规划要求 |
容积率 |
建 筑密度 |
绿 地率 |
2008-33 |
南环路以北 |
15334 |
商服 |
40年 |
≤2.6 |
≤30﹪ |
≥35﹪ |
500万元 |
分期付款 |
停车泊位满足住宅一户一个,商业每一百平方米1-2个,办公每一百平方米0.1-1个。 |
住宅 |
70年 |
2008-34 |
南环路以北 |
42353 |
商服 |
40年 |
≤2.6 |
≤30﹪ |
≥35﹪ |
1500万元 |
分期付款 |
停车泊位满足住宅一户一个,商业每一百平方米1-2个,办公每一百平方米0.1-1个。 |
住宅 |
70年 |
二、挂牌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于2008年12月19日至2008年12月28日下午5时在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举行。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有意竞买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26日下午5时前向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竞买申请书,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资信证明,并交纳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属于房地产开发的,应提交相应的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证书,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挂牌文件的索取
凡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26日下午5时前到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索取有关挂牌文件。
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6日下午3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我中心将在2008年12月26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均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标的为2008-33地块、2008-3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权和各宗地在开发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权。挂牌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到各有关部门办理手续,除劳动保险和人防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性质的经营性收费等其他税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主办人: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
咨询电话:(0536)5192698 13806477888
(0536)5196456 15163600003
联 系 人:王存章 陈茂
传 真:(0536)5192639
邮政编码:262700
电子信箱:sgtdcb@sina.com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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