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土地出让公告 丰城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丰国土资告字[2008]18号
经丰城市人民政府批准,丰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丰城市新城区C3-5号、新城中心区27-1号和27-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出 让
起始价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增价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绿地率 |
新城区二期
C3-5号 |
新城区四号路
南侧 |
5774 |
综合用地 |
≤4.0 |
≤60% |
45米 |
|
50年 |
770 |
400 |
8万元或8万元的整倍数 |
新城中心区
27-1号 |
新城大道南侧 |
31913 |
综合用地 |
<4.0 |
<30% |
100米 |
>35% |
50年 |
3830 |
2000 |
38万元或38万元的整倍数 |
新城中心区
27-2号 |
新城大道南侧 |
31489 |
综合用地 |
<4.0 |
<30% |
100米 |
>35% |
50年 |
3780 |
2000 |
38万元或38万元的整倍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2日至2008年12月19日17时到丰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大楼三楼)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2日至2008年12月19日,到丰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9日17时(以银行进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2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丰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13日8时至2008年12月22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缴清剩余出让金。
2、报名人数达到三家及三家以上转入拍卖程序,拍卖规则和须知由拍卖公司制定,拍卖设有底价。
3、上述出让地块享受新城区原开发建设规费征收优惠政策。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丰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新城区国土资源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795—6606511
联 系 人:李志勇 傅菊芳
开户单位:丰城市财政局
开 户 行:建行丰城支行东方分理处
帐 号:36001250250050000040
丰城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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