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土地出让公告 受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现将位于新余市仙女湖区109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向社会公开出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
土地
位置 |
用途 |
面 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人民币) |
出售
起始价
(人民币)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109 |
天仙路以东 |
教育用地 |
97963.13
(146.94亩) |
≤0.9 |
≤30% |
≥35% |
46年 |
500 万元 |
1998.38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6日至2008年12月15日到新余市国土资源局六楼交易中心获取拍卖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6日至2008年12月15日到新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的交付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08年12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于2008年12月16日上午9时在新余市国土资源局八楼拍卖厅举办。
七、2008年12月8日上午9时,我局将组织竞买人到现场踏勘,未去者视为已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90-6447045
九、竞买保证金指定缴交账户
开户单位:江西远达教育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开户行: 江西新余中国银行长青分理处
账号: 743058571838099001
新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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