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土地出让公告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浦土资告(工)字〔2008〕7号
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产业
类型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
起始价
(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黄宅镇荷田畈含红星下阳畈以东(地块七) |
黄宅镇荷田畈 |
23585.17 |
工业 |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
大于
等于1.0 |
40%
-
55% |
18%
-
20% |
50 |
必须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规定 |
488 |
230 |
黄宅镇荷田畈 (地块八) |
黄宅镇荷田畈 |
8009.8 |
工业 |
金属制品业 |
大于
等于1.0 |
40%
-
55% |
18%
-
20% |
50 |
488 |
80 |
二、申请对象及要求:(1)向黄宅镇工业功能分区管委会缴纳过投资保证金的可申请参加;(2)申请人应在报名日前向县发改、经贸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准入资格审查申请,并取得审查同意书面意见;(3)报名时申请人必须承诺投产后的年纳税额(大于等于6万元/亩);(4)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月5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2日15时至2009年1月5日15时持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浦江县工业项目用地资格准入审核意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5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月5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挂牌时间:2008年12月22日15时至2009年1月7日15时(工作日工作时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0579)84126028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帐号:33001677435056001888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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