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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土地出让公告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土地出让公告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浦土资告(工)字〔2008〕7号

                

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

用途

产业

类型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起始价

(元/㎡)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黄宅镇荷田畈含红星下阳畈以东(地块七)

黄宅镇荷田畈

23585.17

工业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大于

等于1.0

40%

-

55%

18%

-

20%

50

必须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规定

488

230

黄宅镇荷田畈 (地块八)

黄宅镇荷田畈

8009.8

工业

金属制品业

大于

等于1.0

40%

-

55%

18%

-

20%

50

488

80

二、申请对象及要求:(1)向黄宅镇工业功能分区管委会缴纳过投资保证金的可申请参加;(2)申请人应在报名日前向县发改、经贸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准入资格审查申请,并取得审查同意书面意见;(3)报名时申请人必须承诺投产后的年纳税额(大于等于6万元/亩);(4)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月5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2日15时至2009年1月5日15时持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浦江县工业项目用地资格准入审核意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5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月5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挂牌时间:2008年12月22日15时至2009年1月7日15时(工作日工作时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0579)84126028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帐号:33001677435056001888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