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土地出让公告 信丰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国土挂告字[2008]10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的《国有土地使有权出让规范》,经信丰县人民政府批准,信丰县国土资源局(挂牌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土
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及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 牌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
度及其
整数倍(万元) |
20081201 |
信丰县工业园水东大道东侧 |
67733.27 |
工业50年
|
≤
1.2 |
≤
35% |
≥
35% |
1200 |
568.96 |
568.96 |
5.0 |
二、竞买人范围及竞买申请的办理:
1、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符合申请竞买条件的(申请竞买条件详见宗地挂牌出让文件)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申请人可于 2008 年12月 1 日至 2008 年 12 月 22 日(工作日),到信丰县招标投标中心(县迎宾馆一楼)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 12月 22 日止(以信丰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收讫时间为准)。
提交书面竞买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代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及复印件;
(3)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3、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 2008 年 12月22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公开出让的方式、报价方式、时间、地点:
1、本宗地是我县2008年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2、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持《竞买资格证书》及报价单必须于 2008 年12月 22 日9时至 2008 年 12月 31 日上午 11 时,到信丰县招标投标中心(县迎宾馆一楼)交易窗口进行报价或更新报价。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4、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口头申请的报价。
四、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受让人必须按照县建设局提供的《规划用地设计条件通知书》(信建规设字08022号)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土地登记和开发建设手续等办理事项按规定执行。2、本次挂牌出让成交后,契税、交易服务费按挂牌成交价的4%、0.2%的标准由竞得人缴纳。3、根据县工业园区规划,该宗地必须用于生产电子产品的项目。4、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用地面积的7%。
五、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前30分钟,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必须要有已经提交有效的报价单),应当从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 22 日前到信丰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国土大厦一楼)购买,工本费600元/每宗。
七、出让人及其联系方式
出让人:信丰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信丰县俯前路01号
联系人:刘先生、邱先生、付先生
联系电话:0797-3338611
信丰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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