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土地出让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挂牌价 |
保证金 |
Sy08050 |
洪岭大道东侧、城市规划支路以南 |
13273.3㎡ |
住宅用地 |
70年 |
358.2万元 |
100万元 |
Sy08051 |
洪岭大道 |
13778㎡ |
住宅用地 |
70年 |
428.8万元 |
100万元 |
注:规划技术指标
sy08050号宗地1、容积率1.8;2、建筑密度≤30%;3、绿化率≥35%;4、建筑高度≤24米 。
sy08051号宗地1、容积率1.6;2、建筑密度≤30%;3、绿化率≥35%;4、建筑高度≤28米 。
二、竞买人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竞买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凡欠缴我局土地出让金及土地成交价款的公司、企业、组织和单位法人及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三、竞买申请的办理:竞买人须持下列资料于2008年 12月22日11:30(节假日不休)时前到沙洋县土地市场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视为弃权。1、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5、竞买保证金(银行进帐单);6、竞买人签章认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条件》;7、购地委托及竞买申请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四、出让方式的确定:视报名情况确定出让方式及时间。标的交付详见出让说明。
五、其他事项:有意竞买者请于2008年12月2日后到沙洋县土地市场交易中心索取土地出让有关文件,进行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或由县交易中心派员陪同踏勘)。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和竞买规则。
地址:沙洋县平湖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 0724-8556989 ;13093229696 联系人:段先生
沙洋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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