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要市国有储备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高要市国有储备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高国土资(告)字〔2008〕15号
经高要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200823 |
高要市城区 |
3189.1 |
商业
住宅 |
商业份额40年
住宅份额70年 |
60 |
297 |
9 |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间距 |
建筑
层数 |
规划
要求 |
建筑
控高 |
≤2.0 |
≤33% |
≥30% |
主间距:间距比1.0H,最小值:7层16米,8层18米,9层20米;侧间距:间距比:0.5H,最小值:10米 |
≤8层 |
A地块与B地块须整体开发建设 |
≤28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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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为该挂牌出让地块面积小,所以必须按附图待定红线方案与B地块一起规划建设,否则规划部门不予受理相关建设的申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外,均可单独或联合申请参与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须知。
1、申请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月2日到高要市地产交易中心(高要市府前大街2号二楼)购买挂牌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不包括节假日)。
2、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月2日确认其竞买资格。
3、申请人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参与竞买时一并提交申请书,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要市地产交易中心(高要市府前大街2号二楼);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23日至2009年1月6日(不包括节假日)。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由高要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2、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具体工作由高要市国土资源局全权委托高要市地产交易中心实施,土地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高要市城区府前大街2号
联系电话:0758—8368018
联 系 人:蔡小姐 、莫小姐
高要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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