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8-036) 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台土告字[2008]036号
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土地
位置 |
用地
面积(公顷) |
出让
面积
(公顷) |
总建筑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路桥大道与南山街西南角 |
1.4074 |
1.1819 |
≤49000(其中商业≤10000,办公≤19000,住宅≤20000) |
商业住宅办公 |
≤4.15 |
≤40% |
≤100 |
25%-
30% |
商业、办公
40年,住宅70年 |
7743 (不含配套费) |
3800 |
详细规划要求见台规条[2008]40002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在30天内按有关规定,在路桥区注册符合相应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后签订《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9日,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购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9日,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 12月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 年 12 月9日 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436室;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2日9时至2008年12月11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须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出让金和出让金总额3%的契税;
2.政府将以3535.97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办公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竞得人须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支付地上构(建)筑物及其他前期费用653.97万元。详见新城开发管理委员会回购协议和协议书。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057688685128 07682905169
联系 人: 沈先生 阮先生
保证金可汇入任何一家银行
户名: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营业部 帐号:301-900001040002783 |
开户银行: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900101040017771 |
开户银行: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1207011219049088838 |
开户银行:台州市建行 帐号:33001663500059001111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帐号:576900034110303 |
出让金汇入:路桥国库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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