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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土地出让公告


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土地出让公告

鄄城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鄄城县人民政府批准,鄄城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以下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编 号

位 置

面  积(m2)

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条件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2008-021

人民路北、顺河路南

 

1500

 

居住

 

70年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

 

57

 

50

 

2008-022

陈王路北段路西

 

868.6

 

商业

 

40年

容积率2.5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

 

82

 

80

 

2008-025

黄河街北、西环路东

 

1954.58

 

居住

 

70年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

 

74

 

70

 

2008-029

黄河街南、古泉路东

 

408

商业兼容居住

 

50年

容积率5      建筑密度100% 绿地率0

 

25

 

20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08年12月10日至2008年12月17日到鄄城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工作日):2008年12月29日17时,申请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等有关资料提出书面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19日9时至2008年12月31日9时;挂牌地点为:鄄城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五、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申请人报名的第二天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配套费及成交价款契税。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10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保证金抵做出让金),20日内与鄄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出让人在出让前组织竞买者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三)鄄城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出让人、地址及银行帐户

        出让人:鄄城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 人民路西段165号

开户名:鄄城县财政第二预算资金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银行鄄城县支行

        帐  号:28183608091001

        联系人:  王女士    陆先生

        咨询电话:(0530)2419351  2606156

 

鄄城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