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太土易告字(200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太谷县国土资源局将公开出让2008-07号等12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简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单位:年;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及在本次出让前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报名事宜: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8日至2008年12月16日,到太谷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所索购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1日下午16时,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6日下午16时。
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自行踏勘并向出让人咨询相关问题,对宗地情况及挂牌出让文件无异议的向出让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法人代表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委托文件(自然人竞买只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出让人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材料。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公开出让办法
竞买人不足三名时,采用挂牌方式进行,挂牌地点为太谷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9日至2008年12月18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包括节假日)。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竞买人达到三名以上(含三名)时,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定于2008年12月18 日下午15时,地点为太谷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出让宗地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交易费、勘测定界费和评估费。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108国道34号二楼太谷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
联系电话:0354—6259505
联 系 人:王女士 荣女士
开户单位:太谷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
开 户 行:建行太谷支行
帐 号:14001707508050500932
太谷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18日
出让宗地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