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8-032) 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台土告字[2008]032号
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公顷) |
总建筑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1 |
路北街 道大环线东侧(松塘村) |
0.3106 |
≤930
|
商服(加油站) |
≤0.3 |
≤30% |
≤10 |
≥20% |
40年 |
1060(不含配套费) |
200 |
详见台路规选[2007]134号。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5日至2008年12月9日,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9日,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436室;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2日9时至2008年12月11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竞得人须在出让成交后壹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总额3%的契税。
2、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加油站报批手续,各项用地指标和投资强度必须符合《浙江省加油站、油库建设项目控制指标》要求。
3、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zjtzgtj.gov.cn)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057688685128 057682905169
联系 人:沈先生 阮先生
保证金可汇入任何一家银行
户名: 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营业部 帐号:301-900001040002783 |
开户银行: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900101040017771 |
开户银行: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1207011219049088838 |
开户银行:台州市建行 帐号:33001663500059001111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帐号:576900034110303 |
出让金汇入:路桥国库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8 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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