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莱国土告字[2008]15号)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莱国土告字[2008]15号
经莱芜市人民政府批准,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宗地编号 |
土地坐落 |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规划主要技术指标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金预交款(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钢城2008-5号 |
钢城区里辛镇一横路南,金鼎钢结构西。 |
34264 |
工业用地 |
50年 |
建筑密度≥35%,容积率≥0.6,绿地率:10%-15%,厂前区比例不高于7%。 |
576 |
56 |
520 |
10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无正当理由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方式
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8年12月25日上午9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4日至2008年12月24日(工作日)到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
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机构组织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买保证金和出让金预交款交纳凭证,可于2008年12月4日至2008年12月24日下午4时前(工作日)到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出让金预交款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4日下午4时(指到达指定专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出让金预交款,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25日上午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竞买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25日10时至2009年1月8日10时,地点在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拍卖时间为2008年12月25日上午10时,地点为莱芜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多功能厅。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交付土地时间在竞得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三十日内。
七、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在开发土地时,除满足上述规划要求条件外,还应满足有关建筑遮阴间距要求。
3、本次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成交总价款中均不包括土地管理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契税及其他税费。
4、该宗地起始价中均不包含地上建筑物价值1001.19万元,此价款竞得人须在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下一并支付给原产权人,否则取消其竞得资格。
5、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4)6222350
传真:(0634)6177644
联系人:李媛 赵玉华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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