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土地出让公告 石门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公 告
石国土资告字[2008]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石门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挂牌起价(万元) |
增价涨幅(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规划条件 |
石储08-30 |
楚江镇红土坡居委会 |
11815.6 |
殡葬 |
50年 |
156.0 |
1.0 |
60.0 |
绿化率≥50%,其它条件见资料。 |
石储
08-31 |
楚江镇楚江路 |
9576.0 |
商住 |
40/70年 |
3880.0 |
20.0 |
1800.0 |
容积率4.0,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50米,绿地率25%。 |
二、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殡葬行业的企业均可报名申请参加竞买石储08-30号地块,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竞买。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石储08-31号地块,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竞买。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11月25日上午8时至2008年12月29日下午5时30分,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均可持有效证明文件到石门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索取挂牌出让资料。
四、挂牌时间与地点
挂牌时间定于2008年12月15日上午8时至2008年12月30日上午10时,地点设石门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五、土地使用权成交规则
在挂牌期日结束前,以报价最高并超过挂牌底价者为竞得人,签定《成交确认书》。如在挂牌截止前30分钟内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者要求竞买的,由竞买人进行现场竞价,以竞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
六、其它事项
1、竞得人在成交后10日内必须与我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本次出让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口头报价。
3、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我局安排专人陪同有意竞买者前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以自行踏勘。
七、挂牌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单位:石门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36-5326494
开户单位:石门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 行:湖南省石门县城郊信用社鳅鱼嘴分社
帐 号:88070001630126537012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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