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土地出让公告 丰城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丰国土资告字[2008]19号
经丰城市人民政府批准,丰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丰城市新城区三期H2-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出 让
起始价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新城区三期
H2-1号 |
新城大道
南 侧 |
6666.7 |
公共设施用地
(供燃气用地) |
<1.5 |
<35% |
>30% |
<21米 |
50年 |
250 |
1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5日至2009年1月2日17时到丰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大楼三楼)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5日至2009年1月2日,到丰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2日17时(以银行进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月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丰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27日8时至2009年1月5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出让地块挂牌增价幅度为3万元或3万元的整倍数。
2、报名人数达到三家及三家以上转入拍卖程序,拍卖规则和须知由拍卖公司制定,拍卖设有底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丰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新城区国土资源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795—6606511
联 系 人:李志勇 傅菊芳
开户单位:丰城市财政局
开 户 行:建行丰城支行东方分理处
帐 号:36001250250050000040
丰城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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