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土地出让公告(安土告字[2008]第7号) 安土告字[2008]第7号
安仁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安仁县人民政府批准,安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08D7号 |
安仁县城七一广场西南角 |
91336.32 |
住宅
商业 |
住宅70
商业40 |
≤2.0 |
≤33% |
≥30% |
3836 |
500 |
合计 |
/ |
91336.32 |
住宅
商业 |
住宅70
商业40 |
≤2.0 |
≤33% |
≥30% |
3836 |
500 |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买申请与受理,我局授权由安仁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申请:
1、在2008年12 月 31日前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2、签订《安仁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但未按规定时间履行成交确认书约定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竟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08 年 12 月 31日至 2009 年 1月 5日,到安仁县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09 年 1 月 6 日至 2009 年 1月 7 日,向安仁县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1 月 8日 17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仁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09 年 1月 8日 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安仁县国土资源局, 7号地块挂牌时间为:
2008年 12月 31 日 8时至 2009 年 1 月 15 日 17 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竟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竟价确定竞得人。
(二)成交确定竞得人后:①竞得人应当场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②竞得人必须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③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逾期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违约,违约金按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价款的10%收取,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三)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和相关文件资料。公告内容如有变更,请到安仁县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查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仁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35--5229835
联 系 人:陈艳萍13873523857
陈亮亮13873591059
安仁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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