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青岛市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 卖 公 告
青土资房告字(2008)208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一幅储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
拍卖起始价(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QDCYP-2008
-16-1 |
城阳区青威路西、正阳路北 |
26208 |
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
2.0 |
<45% |
>20% |
40 |
52416 |
885 |
900 |
注: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
本次拍卖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是指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竞买保证金使用外币交纳的,汇率以交纳竞买保证金当日中国银行人民币外汇牌价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拍卖出让文件《拍卖须知》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
在城阳区工商注册的竞得人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直接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非城阳区工商注册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境内的企业30个工作日内,境外的企业60日内)在城阳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由新公司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为开发主体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将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明确。
三、拍卖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文件的索取
时间:2008年12月8日至12月26日工作日9:00-11:30和13:30-16:00。
地点:青岛市城阳区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办公楼101房间)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5日和12月26日9:00-11:30和13:30-16:00到青岛市城阳区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办公楼101房间)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6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将于2008年12月30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2008年12月31日上午9:00整在青岛市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四楼会议室(城阳区正阳路南侧)举行。
七、本次拍卖的其他事项请查看《拍卖须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南
联系电话:0532-87868971
联 系 人:唐凤 姜勇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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