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江西省抚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抚国土资告字[2008]10号
经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抚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叫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主要规划指标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M(2008)02号 |
迎宾大道南侧 |
4766.69 |
商业 (加油站) |
40年 |
1290 |
400 |
/ |
/ |
≥20% |
M(2008)03号 |
金巢大道西侧迎宾大道南侧 |
4620.02 |
商业 (加油站) |
40年 |
1110 |
360 |
/ |
/ |
≥20% |
M(2008)04号 |
市赣东大道北延伸段以西 |
2786.68 |
商业 (加油站) |
40年 |
850 |
300 |
/ |
/ |
≥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有意参与该三宗土地的竞买者,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竞买人为个人的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验后退回)以及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到江西省抚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办理报名竞买手续。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市财政局开具的到帐保证金收据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6日下午16:30时止,报名截止期限为2008年12月26日下午17:00时止(节假日不受理报名)。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报名截止期限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12月29日上午10时在江西省抚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依次举办。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抚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
抚州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94-8286090、8236010
联 系 人:杜仕激 郑群英
开户单位:抚州市财政局
开 户 行:抚州市建行迎宾分理处
帐 号:36001550012052500266
七、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拍卖出让须知,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抚州市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本次拍卖出让文件。
八、抚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抚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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