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土地出让公告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庆国土资告字〔2008〕29号
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庆国土出字[2008]5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庆国土出字[2008] 57号 |
位于燎原路4号,东至市气象局宿舍、南至社会居民住宅、西至燎原路、北至燎原化工厂和预制厂宿舍 |
20174.84 |
居住用地(临街兼容商业) |
<1.8 |
≤35% |
≥30% |
以多层为主,并满足气象观测环境保护要求 |
商业40
居住70 |
4270 |
107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0日至2008年12月25日(工作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获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0日至2008年12月25日(工作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5日上午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08年12月25日16时前确认其参加拍卖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 12 月 26日上午 11 时在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举办。
七、特别提示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如报名参拍者不足2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 元 月 6 日 11 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 元 月 6 日 16 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08年 12 月 26 日至2009年 元 月 8 日 11 时止,挂牌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挂牌)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踏勘现场,也可要求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3、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齐建志 0556-5328584 李若冰 0556-3112209
金文林 0556-5866620 徐秀萍 0556-5191681
账户名称: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户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账号:169,030,102,100,033,7399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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