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经黟县人民政府批准,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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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序号 |
土地位置 |
项目名称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交地时间 |
建设期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黟国土挂(2008)18号 |
黟县碧阳镇马道路西侧、翼然路南侧、西武路北侧、龙江路东侧。 |
黟县城南新区M地块开发项目 |
75177 |
商业和住宅 |
<1.5 |
<32% |
>35% |
<24米,建筑层数不高于6层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795元/M2 |
1200万元 |
第一期在2009年元月20日前,交付土地面积 28303M2,第二期在2009年12月31日前,交付土地面积 46874M2。 |
交地后2个月内开工,整个项目建设期限3年,从首期开工之日起算。 |
黟国土挂(2008)19号 |
黟县碧阳镇翼然路南侧、尊师路北侧。 |
黟县城南新区G地块开发项目 |
37610 |
商业和住宅 |
<1.5 |
30% |
>30% |
<18米,住宅建筑层数不得超过5层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507元/M2 |
500万元 |
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60日内 |
交地后半个月内开工,建设期限2年。 |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但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未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建设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四、竞买申请 1、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7日至2009年1月10日工作时间到黟县土地收储中心(黟县国土资源局二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08年 12月7日至2009年1月10日工作时间,到黟县土地收储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3、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0日16时。 4、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取得竞买资格。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黟县土地收储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29日8时至2009年1月12日16时。 |
六、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2、本次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3、黟国土挂(2008)18号附加条件:BT项目建设事项:(1)、竞得者须以BT方式为黟县人民政府建设总投资4000万元的黟县惠民小区二期安置房项目及龙江路二期项目(道路长440m宽18m);(2)、黟县房管局和建设局分别为BT项目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与竞得者签订BT建设项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4、黟国土挂(2008)19号附加条件:竞得者须按照黟县建设局、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要求和标准无偿建设本项目东南向六都塘城市景观公园,其土地征收有关补偿费用也由竞得者承担,建成后其产权归属黟县人民政府所有。县建设局为城市景观公园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与竞得者签订建设项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黟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0559-5523411联系人:张世兵 |
八、银行帐号 |
保证金交纳:开户单位:黟县财政局 开户行: 黟县农村信用合作银行 账号:20000095020610300000018 |
价款交纳:开户单位:黟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开户行:中行黟县分理处 账号:490746147758093001 |
开户行:建行黟县分理处 账号:34001695408053000186 |
黟县国土资源局 |
二OO八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