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土地出让公告2008年第19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芜国土挂告字[2008] 第19号
经 芜湖市 人民政府批准, 芜湖市 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张家山二期项目周边六小地块(0819号宗地)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0819 |
张家山
二期地块
周边 |
出让面积为45765.77㎡ |
居住、商业 |
<2.25 |
<23% |
居住50年,商业40年 |
1520 |
210 |
“毛地”挂牌, “毛地”交付。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08 年 12 月8日至 2009 年1 月9日,到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08 年 12 月8日至 2009 年1月 9日,到 芜湖市北京东路36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1月9 日 16:00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09 年 1月 9日 17: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挂牌时间定于2008年12月29日8:00时至2009年1月12日17:00时。
七、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万元整数倍。
(三)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建设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5%以上。
(四)地块上的拆迁由竞得人负责并组织实施,拆迁所需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地块的规划及建筑设计与张家山二期相衔接,地块内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排污、道路等设施纳入张家山二期项目整体规划,并纳入统一物业管理,具体事宜竞得者与张家山二期项目开发企业协商解决,所需费用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六)竞得人须按规定交纳相应的教育配套费约贰仟万元,学校完成后据实核算。摘牌后先预付叁佰万元教育配套费。
(七)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为36个月,其中,第一年完成开发量不少于地块全部开发总量的20%,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八)付款方式:土地出让金分二期付款,总付款期限为6个月,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至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支付不低于土地出让成交价的40%土地出让金;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土地出让金全部交清后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九)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21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70%计147万元可冲抵最后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30%计63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工程按期完工,则保证金全额退回(不计息);到期不能完工,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3‰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全部无条件扣除。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芜湖市北京东路36号(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联系电话: 3121610、5992119
联 系 人: 张先生、李小姐
开户单位: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 浦发行芜湖支行
帐 号: 11001-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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