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批复和呈贡县人民政府批准,呈贡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5宗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竞买保证金、挂牌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如下:
宗地号 |
地块
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产业 类型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使用年限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呈贡J2007-28-2 |
呈贡 七甸乡 |
198249 |
工业 |
金属制品 |
≥0.7 |
不得安排绿地 |
≥30% |
50 |
1500 |
3568.44 |
150 |
呈贡J2008-9 |
呈贡 七甸乡 |
20282 |
工业 |
农产品及食品加工 |
0.8-1.3 |
≤20% |
<40% |
50 |
50 |
486.72 |
10 |
呈贡J2008-10 |
呈贡 七甸乡 |
20077 |
工业 |
印刷包装、科技研发、食品加工 |
0.8-1.3 |
≤20% |
<40% |
50 |
50 |
481.92 |
10 |
呈贡J2008-11 |
呈贡 七甸乡 |
14233 |
工业 |
食品加工 |
0.8-1.3 |
≤20% |
<40% |
50 |
50 |
341.6 |
10 |
呈贡J2008-16 |
呈贡 七甸乡 |
13544 |
工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0.8-1.3 |
≤20% |
<40% |
50 |
50 |
352.12 |
10 |
注:宗地面积以国土部门实测为准
二、公开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交易时间为2008年12月29日至2009年1月9日15时止。地点设在昆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呈贡分中心(昆明市呈贡县小王家营鑫盛达大厦2楼)。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且建设项目符合呈贡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要求,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可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
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交易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08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26日,到昆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呈贡分中心索取挂牌交易文件。索取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一)时间:2008年12月29日起至2009年1月7日16时止。
(二)地点:昆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呈贡分中心。
(三)提交材料:竞买人应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交纳竞买保证金发票,(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章)。
(四)竞买保证金于2009年1月7日16时前,汇入昆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呈贡分中心指定账户。
六、竞得人的确定
1、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于2008年12月29日至2009年1月9日15时前,以书面形式进行报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2、在挂牌交易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其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即为竞得人。
3、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最高报价的,转为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其他有关事项
1、该宗地用途只能作为按规划设定的项目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转让该项目用地。
2、竞得者必须当场与县国土资源局及土地储备交易机构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规定时间缴清成交价的全部地价款。
3、本次成交地价不含土地契税。
4、土地使用应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
5、出让地块的具体区位及有关事宜可向昆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呈贡分中心咨询,也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6、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各种管线,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或拆除,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宗地内若有地面建构筑物和地上地下管线需迁改或保留,由竞得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商解决,并承担费用。
7、涉及林业、环保、滇保、水利等方面的手续,由竞得人到相关部门或单位申报办理,并承担费用。
八、本次挂牌地块其他事宜,均以挂牌交易文件为准。
九、挂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871-7479698
0871-7478977
呈贡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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