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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出让公告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出让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乐土环资告字(2008)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府函[2008]109号)文批准,我局定于2008年12月18日上午10时整至2008年12月29日下午4时整止,在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县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土地交易大厅挂牌出让九所镇抱浅村附近Ln2008-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位置

  本次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坐落在乐东县九所镇抱浅村附近。

 二、地块用途、使用年限、面积

  1、规划用途:工业用地;

  2、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面积为11980平方米。

 三、出让方式和起始价

  本次以宗地规划编号出让,挂牌起始价每平方米96元(人民币)的挂牌方式,价高者竞得。(土地出让价不含土地交易契税)

  四、竞买人的范围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在乐东县九所镇范围内从事矿业生产的,才可参加竞买。

  五、建设要求

  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参加竞买者可于2008年12月10日10时整至2008年12月27日16时整止,到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报名并索取挂牌文件。

  2、报名时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代表身份证、个人带身份证、竞买保证金为20万元、授权委托的还要有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个人身份证。

  3、联系电话:85531814   85529758

  4、联系人:周先生、陈先生

  七、未获土地使用权者可在30天内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获土地使用权者,原保证金抵作定金,2009年2月1日前交齐全部出让金。交完土地出让金等有关费用三十天内办完土地登记手续。

  八、其他相关事项详见《竞买须知》等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

                                                                

 

 二00八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