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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第11期灌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08年第11期灌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灌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第57号

 

经灌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灌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十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

规划

用途

出让

年限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每次

加价

幅度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县城2008-15号

县城西环路西侧

82230

住宅兼商业金融业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1.0~1.35

20%~28%

30%~40%

净地

538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3000

县城2008-17号

县城西环路西侧

15935

商业金融业兼住宅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0~

3.5

20%~38%

20%~30%

净地

100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400

县临港产业区2008-7号

县临港产业区上堤路东侧

117124

住宅兼商业服务业

住宅70年商业40年

1.0~1.45

15%~25%

≥30%

净地

170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1000

县城2008-10号

县临港产业区团港

673274

工业

工业50年

≥0.7

≥30%

≤20%

现状

640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2000

县临港产业区2008-11号

县临港产业区上堤路东侧

181953

住宅兼商业服务业

住宅70年商业40年

1.0~1.45

15%~25%

≥30%

净地

270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1000

县临港产业区2008-12号

县临港产业区燕尾港新闸东侧

38656

工业

工业50年

≥0.7

≥30%

≤20%

现状

380

5万元或其整数倍

100

县临港产业区2008-13号

县临港产业区纬八路南侧

127314

工业

工业50年

≥0.6

≥30%

≤20%

现状

750

5万元或其整数倍

200

同兴镇2008-1号

同兴镇孟陬公路南侧

6469

商业兼住宅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1~1.6

≤35%

≥30%

净地

55

5万元或其整数倍

150

同兴镇2008-2号

同兴镇孟陬公路北侧

21446

住宅兼商业

住宅70年商业40年

≤1.6

≤28%

≥30%

毛地

130

5万元或其整数倍

130

板浦镇2008-1号

板浦镇204国道西侧

6667

工业

工业50年

≥0.7

≥30%

≤20%

净地

100

5万元或其整数倍

40

圩丰镇2008-2号

圩丰镇兴工路西侧

12524

住宅兼商业

住宅70年商业40年

1.2~1.6

≤28%

≥30%

净地

280

5万元或其整数倍

1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1日至2009年1月13日,到灌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1日至2009年1月13日,到灌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3日17: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月13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灌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8:30至2009年1月15日15:30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其他外部条件(路、水、电等)均以现状为准,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图。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竞买人竞得地块后十五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和地价款。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十日内付清全部地价余款。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付款以现金或汇票支付。

(四)竞得人按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地块全部成交地价款和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及房屋拆除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88857728  88857761  0518-88851000(传真)

联 系 人:  周东亚    侍海兵    荣金

网    址:www.gymlr.gov.cn

开户银行:灌云农村合作银行城中支行

收款单位: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帐    号:3207232401201000008110

                                       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