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定陶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定土告字[2008]12号
经定陶县人民政府批准,定陶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008-20 |
城中街西段南侧(原交通局办公用地)
|
2140 |
商住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22 |
60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公开出让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有意竞买者可在2008年12月9日8时30分至2008年12月27日下午17时到定陶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2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提交如下材料:1、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四、公开出让方式时间及地点
1、竞买申请人为三人或三人以上时,采用拍卖方式进行。拍卖会定于2008年12月29日上午10时在艺达培训中心举行。
2、竞买申请人少于三人时,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定于2008年12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2009年1月7日下午17时在定陶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挂牌。
本次出让以现状毛地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其他事项
1、出让土地面积以最终实地确权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2、建筑规划严格按照建设规划部门要求标准执行。
3、定陶县国土资源局拥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
4、本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更以出让文件为准,并以书面或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定陶县学东路A段139号
联系电话:(0530)6277016、6277024
联系人:刘先生 王先生
开户单位:定陶县财政局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定陶县支行
账号:915101040000655
定陶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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