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公告 遂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遂土资告[2008]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遂昌县人民政府批准,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遂昌县妙高镇渡船头农民新村H1-2#、H2-2#、7-4#地块、妙高镇酒厂路40号东侧G(2008)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本次挂牌设保留价)
序号 |
地块编号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层数 |
土地用途 |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妙高镇渡船头农民新村H1—2#地块 |
32.85 |
≤四层 |
住宅 |
70年 |
7.49 |
3.00 |
2 |
妙高镇渡船头农民新村H2—2#地块 |
38.80 |
≤四层 |
住宅 |
70年 |
8.85 |
3.00 |
3 |
妙高镇渡船头农民新村7—4#地块 |
19.60 |
≤四层 |
住宅 |
70年 |
4.47 |
2.00 |
4 |
妙高镇酒厂路40号东侧G(2008)4号 |
9.90 |
≤二层 |
住宅 |
70年 |
1.34 |
0.80 |
具体位置详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中的规划用地红线图,具体建设指标妙高镇渡船头农民新村地块按遂昌县建设局提供的遂建规条(2008)10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进行建设,妙高镇酒厂路40号东侧G(2008)4号地块按遂昌县建设局提供的遂建规(2008)10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进行建设;土地面积以出让土地规划用地红线范围为准。
二、出让地块的受让对象及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在报名时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须于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车站路)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须在报名时持银行汇票或足额汇达遂昌县会计核算中心(县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行遂昌县支行,账号:09017108094001。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挂牌报价时间: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1月9日下午4时止。
七、有意参加竞买者报名时:单位应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复印件;自然人应持竞买申请书、身份证及复印件;联合体应持竞买申请书、各联合人的身份证明和复印件、联合竞买协议;委托报名的,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八、联系电话:0578-8122701(县国土资源局)
0578-8121278(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http://www.suichang.gov.cn/zwdt/zfcg/
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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