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土地出让公告------龙告字〔2008〕24号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龙告字〔2008〕24号
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编
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要求(万元/亩)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投资建设项目 |
容 积
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
率 |
1 |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C52地块(湖镇镇星火村航力紧固件以东) |
4000 |
工业 |
0.8~1.0 |
≤50% |
≥15% |
按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控制指标 |
50 |
51 |
10 |
金属制品业 |
2 |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C53地块(湖镇镇范家村、曹垅村) |
12489 |
工业 |
0.8~1.1 |
≤45% |
≥15% |
50 |
119.89 |
25 |
家具制造业 |
3 |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C54地块(湖镇镇曹垅村) |
6425 |
工业 |
0.8~1.1 |
≤45% |
≥15% |
50 |
61.68 |
15 |
家具制造业 |
注:非生产性建筑物占地面积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必须持有本公告规定的经县工业项目咨询决策小组同意的建设项目方能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月6日(公休日除外),到龙游县招投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月6日16时前(公休日除外),携带竞买申请书、申请人(或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等,到县招投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同时签订项目投资承诺书。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会同龙游县招投标中心在2009年1月6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龙游县招投标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8日至2009年1月8日15时止(公休日除外)。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联 系 人:陈滨、毛国君
联系电话:0570-7011973、7266270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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