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土地出让公告 大理州永平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永告字﹝2008﹞15号
经永平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经大理州国土资源局批准,永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中屯河北片区一号地位于博南路以东,博文路南侧。四至:东至用地界线临小路;南至用地界线临滨河绿带;西至博南路;北至博文路,用地面积13380平方米(20.07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用于钢材市场建设),出让年限40年,竞买保证金101.80万元,挂牌起始价509.00万元。
(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指标:容积率为1.1,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15米,停车泊位根据市场需要设置,交通出入口北方,距交叉路口≥50米。
(三)建筑红线控制:东、南方后退不少于3米;西方后退不少于15米;北方后退不少于15米;西北角后退不少于28米。
(四)土地利用条件:1、该宗地的用途必须是用于钢材市场建设。2、按规范要求设计,满足经营交易、日照通风、安全防灾、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等要求;应合理组织人流、车流、对外联系顺畅、利于消防、救护、货运、环卫等车辆的通行;实施好区块内的配套设施,组织好与周边交通关系。3、建筑物的基础、台阶、化粪池及悬挑部分均不得超过所后退的建筑红线。4、地块上建设对外开放的一个收费公厕。
(五)竞得者在项目建设实施前,必须对宗地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须经永平县规划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挂牌起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1月9日(16时30分)。挂牌地点在永平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及个人均可以报名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买人应以规定的报价单填写报价,每次报价的增价幅度为20.07万元以上,以最高竞价、并经确认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四、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报名登记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10日至2009年1月7日止。
(二)报名地点:永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三)参加竞买者须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永平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查询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并交纳所需购买宗地规定的竞买保证金。
六、国土资源局于1月7日上午8 :00时组织竞买人进行挂牌地块现场踏勘,竞买人也可自行踏勘。
此公告
联系人:陈明葵、王丽娜 联系电话: 6521181
永平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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