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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蓟(挂)2008-018、津汉(挂)2008-02号共计2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四至

现状

土地出让面积(m2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出让   年限

起始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万元)

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

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

摘牌时间

备注

津蓟(挂)2008-018号

蓟县府君山南坡

东至天津市特种水泥厂家属院
南至天津渔阳建工集团用地
西至乡村公路
北至白马泉村土地

现状山坡地现有占地560.1平方米建筑面积2248.3平方米的建筑物受让人须按照县政府批准的规划条件予以保留。

67177.2

居住

不大于0.75

不大于20%

不小于50%,公共绿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不高于15米

70年

14650

3000

2009年1月8日17:00

2009年1月9日17:30

2009年1月13日15:00

1、本起始价不包括市政基础配套费用;
2、规划建筑面积包括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
3、该地块不得建设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必须达到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津汉(挂)2008-02号

汉沽区二经路与四纬路交口

东至规划路
南至规划路
西至二经路延长线
北至四纬路

场清地平

50243.25

居住、商服

不大于3.49

不大于36%

不小于35%

建筑高度不高于100米

居住70年商服40年

21630

3000

2009年1月8日17:00

2009年1月9日17:30

2009年1月13日16:00

1、商服用地面积不小于总用地面积的50%;
2、居住建筑面积包括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该地块建设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必须达到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3、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4、商服部分拟建项目应为IT数码广场及相关配套。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津蓟(挂)2008-018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津汉(挂)2008-02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在报名前须按有关要求到汉沽区国土资源分局进行资格审核。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汉沽区的,应按照规定在汉沽区成立注册资本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新公司,再由新公司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在汉沽区的,如其注册资本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也应增资至3000万元人民币,再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各出让地块均不接受联合竞买。各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等详见附表,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8年12月10日至2008年12月29日,自2008年12月18日至2008年12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各地块挂牌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1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各出让地块摘牌时间详见附表。

    五、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各地块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马女士   臧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22)28013224   (022)29182390   (022)25687033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