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土地出让公告沂国土资告字[2008]20号 沂南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沂国土资告字[2008]20号
经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政府批准,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五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07—G02 |
澳柯玛大道以北,朝阳路以东 |
43457 |
居住、
办公(写字楼) |
≤1.3 |
≤30% |
≥35% |
办公40年,居住70年 |
1043 |
2086 |
2008—G10 |
正阳路以西,芙蓉路以南 |
8622 |
居住 |
≤1.3 |
≤28% |
≥35% |
70年 |
207 |
414 |
2007—G11 |
银杏路以北,正阳路以西 |
36851 |
居住 |
≤1 |
≤25% |
≥35% |
70年 |
885 |
1769 |
2007—G08 |
正阳路以东,芙蓉路以南 |
52664 |
居住 |
≤1 |
≤25% |
≥35% |
70年 |
1264 |
2528 |
2008—G04 |
奥柯玛大道以北,朝阳路东,县检察院新办公楼后 |
7671 |
居住 |
≤1.7 |
≤30% |
≥35% |
70年 |
185 |
369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1日至2008年12月30日,到沂南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0日至2009年1月12日,到沂南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2日14时(保证金实际到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沂南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挂牌时间为: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4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设保留底价,最高报价达不到保留底价时不成交。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成交价款为该幅土地总价款,包含土地过户税费。
(四)挂牌成交后,竞得者须自成交之日起七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县城祥和路21号
联系电话:05393276922
联 系 人:宋先生 袁先生
开户单位:沂南县土地储备运营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沂南县支行
帐 号:895101040013231
沂南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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