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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土地出让公告

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海告字〔2008〕10号

 

    经海林市人民政府批准,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投资强度(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化覆盖

%

HL200816

北平街以北、河东路以东交汇处

34668.4

商业

1.58

26.5

35.0

40

5.0

1088.48

 

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31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7时)之前,到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下午17时止,到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下午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08年12月31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挂牌时间为:

HL200816号地块:2009年1月2日8时至1月11日14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地块竞得人须在成交当场与海林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十日内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并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挂牌公告期间如海林市人民政府对此地块有新的相关规定,则按海林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根据城市规划设计和产业政策要求,该宗地用途为旅游业宾馆用地,建筑设计不应低于四星级标准。

(四)本公告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林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453-7333302  7333322

联 系 人:窦乃林  原国顺

开户单位:海林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

帐    号:2300 1706 0500 5000 1877

 

 

 

海林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