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土地出让公告 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海告字〔2008〕10号
经海林市人民政府批准,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投资强度(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化覆盖
% |
HL200816 |
北平街以北、河东路以东交汇处 |
34668.4 |
商业 |
1.58 |
26.5 |
35.0 |
40 |
5.0 |
1088.48 |
|
5.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31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7时)之前,到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下午17时止,到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下午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08年12月31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挂牌时间为:
HL200816号地块:2009年1月2日8时至1月11日14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地块竞得人须在成交当场与海林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十日内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并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挂牌公告期间如海林市人民政府对此地块有新的相关规定,则按海林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根据城市规划设计和产业政策要求,该宗地用途为旅游业宾馆用地,建筑设计不应低于四星级标准。
(四)本公告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林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453-7333302 7333322
联 系 人:窦乃林 原国顺
开户单位:海林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
帐 号:2300 1706 0500 5000 1877
海林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