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 请 人 可 于 2008年12月25日后工作日内到锦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5日至2009年1月13日11:00前的工作日内,到锦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每天接受申请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 为2009年1月 13日 11:00时,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见挂牌出让文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锦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将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锦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交易大厅;
各地块挂牌时间均为: 2008年12月31日8:30时至 2009年1月14日 16:00 时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出让结果可于活动结束10个工作日后到中国土地市场网站查询。
中国土地市场网站:www.landchina.com
九、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属锦州市国土资源局。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锦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214房间
联 系 人:王磊、阳光
联系电话:(0416)—3588183
锦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