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县土地出让公告 荣昌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08年园字第0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荣昌县人民政府批准,荣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宗地
编号 |
宗地
界址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规划
用途 |
规划主要
技术指标 |
出让年限 |
参考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08601
|
荣昌工业园区蓝源机械制造公司背后。 |
16298 |
M1
|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建筑覆盖率:48%
容积率:1.0
办公业务用房层数:3-4F
生产及辅助用房层数:3-4F
建筑后退距离:东围墙后退4米
建筑后退距离:南围墙后退4米
建筑后退距离:西道路红线后退5米
建筑后退距离:北围墙后退4米
三废处理:自行处理达标排放 |
50年 |
153.62 |
3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符合竞买资质的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竞买协议、竞买保证金,于2008年12月12日至2009年1月10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重庆荣昌工业园区服务大厅索取有关出让文件,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增价方式出让,竞价增幅为1万的整数倍。
五、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2009年1月 1 日至2008年1月10下午17时30分;挂牌地点:重庆荣昌工业园区服务大厅;标的物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2、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3、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4、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为一年,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付款方式:土地成交价款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缴纳清土地出让总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土地使用权,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6、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者所缴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未竞得者所缴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竞买申请人(不计息)。
7、拍卖地块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等,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8、竞得人应对本文件及其附件、附图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划要求和设定条件。成交确认后,不得要求变更规划指标。
9、竞得者在出让方所在地就地按章按约定纳税;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门“三同时”的规定,建设与规模相适应的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排污达到相应标准。竞得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让并保证按期开工建设。
咨询电话: 023-46771146
联系人:唐先生 200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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