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阳区1.194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隆国土资告(2008)88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挂牌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保山市国土资源局“保国土资复〔2008〕66号”文批准,隆阳国土分局近期将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1.194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
本次公开挂牌的1.194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位于永昌路以西、升阳路以北、用途为工业用地,拟建工业项目类型为啤酒制造业,
使用年限50年。
二、用地条件
1、规划设计指标:绿化率≤20%、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投资强度≥660、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7%。
2、办理用地手续所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3、建设开工最迟不超过2010年1月,竣工时间不超过2011年1月。
三、竟买申请的办理
有意竞买者可于2008年12月4日至2009年1月5日到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提出竞买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交竞买保证金108万元(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指定的银行),并提交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4)项目批复文件;(5)相关部门意见。
2、个人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部门意见。
本次公开出让的竞买保证金可抵充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同时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挂牌出让的具体情况
本次宗地挂牌出让时间为2008年12月24日至2009年1月7日。本次挂牌的起始价为358.68万元、竞价阶梯为5元/m2。挂牌由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在出让活动截止时间内确定最高报价者为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若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以最高报价者确定竞得人。
四、付款方式
竞得人须于成交10个工作日内按挂牌价格全部交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正阳北路224号
联系电话:2209741
联 系 人:李国强、杨海花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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