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出让公告 石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石国土告字(2008)07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经石柱县人民政府批准,石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地块
面积(㎡) |
地块用途 |
出让年限 |
准入
行业 |
主要规划指标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容积率 |
建 筑 系 数 |
建筑 高度 |
GT-34 |
南宾城南黄泥组 |
51553.99 |
工业 |
50 |
中成药制造 |
≤0.9 |
≥30% |
≤30米 |
≥1333 |
350 |
35 |
5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参加竞买。
三、挂牌、报名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08年12月12日至12月31日
2、挂牌时间:2009年1月4日9时至1月16日17时;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月14日17时;
4、地点:石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交易所。
四、其它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详见有关挂牌文件。
2、本次公开出让咨询、索取资料和报名等活动在节假日内不予受理。
3、本次挂牌出让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在报名截止时,宗地竞买人有3家以上(含3家),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其拍卖时间另行通知。
4、具体地块的利用条件详见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规地函〔2008〕石柱字第0016号和石规划函〔2008〕167号)为准,项目投资立项、环保、土地登记、开发建设等手续审批事项按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晓锋
联系电话:(023)73378432
开 户 行:石柱县农行
银行帐号:820101040002846
收款单位:石柱县财政局
石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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