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县土地出让公告 重庆市璧山县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璧山国土告字[2008]22号
经璧山县人民政府璧山府地〔2008〕80号文件批复同意,璧山县国土房管局决定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地块位于重庆市璧山县璧城街道原璧泉村4社,建设用地10015平方米(面积以实测为准);规划用途为加气站用地,招拍挂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67.92万元,竞买保证金93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竞买。 三、我局将根据报名截止后对所有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31日,到璧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璧山县璧城街道金剑路29号)二楼国有土地审批办件窗口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31 日到上述地点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和提供资信证明(银行存款余额对帐单),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下午15时。 六、其他事项。土地竞得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七、联系地址:璧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璧山县璧城街道金剑路29号) 联系人:廖先生、谢先生 联系电话:(023)41422291 璧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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